公司解散后,应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通知债权人并公告,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并报批,如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可申请破产,清算结束后制作清算报告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法律分析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
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拓展延伸
破产清算程序中的法律程序及风险防范措施
破产清算程序中的法律程序及风险防范措施涉及多个方面。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包括申请破产、破产财产的清算和分配等环节。在这一过程中,各方需遵守的指导,提供相关证据和文件,并参与债权人会议等程序。其次,为了规避风险,公司在破产清算前应制定合理的财务计划,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财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此外,公司还应及时通知债权人,并与其进行沟通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同时,法律程序中也需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以确保破产清算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结语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涉及多个法律程序和风险防范措施,包括解散决议、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公告等环节。在此过程中,各方需遵守法律规定,提供证据和文件,并参与债权人会议。为规避风险,公司应制定合理财务计划,加强内部控制,保证财产真实完整。同时,及时通知债权人,与其协商解决方案。遵守法律规定,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程序公正透明。最终,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确认,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第十七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第十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