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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顾问服务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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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顾问服务合同

  甲 方:

  身份证 号码:

  住 址:

  乙 方:

  身份证 号码:

  住 址: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决定在 / 等项目的融资或其他资本运营事项方面聘请乙方作为财务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财务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一、财务顾问的服务内容、方式和费用

  本合同中乙方提供甲方的财务顾问服务是 / 项目的专项财务咨询服务,本合同乙方为甲方主要提供以下第一款第 项约定的服务。:

  一)服务内容

  1、法规咨询:乙方利用本公司财务顾问网络及时发布与资本运营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等,并为企业资本运营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正确理解与运用。

  2、财务咨询:为甲方提升财务管理能力、降低财务成本、税务策划、融资安排等提供财务咨询,推介创新业务品种,为甲方资金风险管理和债务管理提供财务咨询。

  3、投融资咨询:当甲方进行项目投资与重大资金运用时,或者甲方直接融资时机成熟以及产生间接融资需求时,乙方提供基本的投融资咨询。

  4、产业、行业信息与业务指南:乙方向甲方提供宏观经济、产业发展的最新动态以及行业信息和有关研究报告,并为甲方提供自身经营所涉及的业务指南。

  5、直接融资顾问:包括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以及对股权或债权融资方式进行比较、选择、建议和实施,居间安排甲方与融资对象达成融资、贷款合同。

  (1)企业融资:依据企业需求、市场状况,为企业量身定做融资方案,包括私募、IPO、增发、配股、可转债、公司债券、授信贷款等,并负责编制有关文件,协调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居间达成融资合同。

  (2)项目融资:协助企业编制项目融资的商业计划书,组织项目融资推介,并作为居

  二)服务方式

  1、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可采用实地调研考察、双方会晤、书面文件联系等交流方式。

  2、乙方利用本公司财务顾问网络为甲方项目寻找、筛选融资方式、途径和对象,并居间安排谈判为甲方成功促成融资。

  三)财务顾问费用

  本合同财务顾问费用按照以下第 项条款约定实行。

  1、乙方作为甲方聘请的财务顾问,按月向甲方收取日常咨询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 万元整。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付款方式为 现金/支票/汇款 。

  2、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咨询顾问服务,按成功融资资金收取甲方顾问服务费用。

  3、

  4、双方认为需要进行实地调研、定期培训或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由甲方负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服务期间

  双方商定,服务期间暂定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后如双方无书面异议,则服务期间以年为单位时间自动顺延;如有任一方有异议,则应当于期限届满前至少一个月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合同自该服务期满费用结清后终止。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向乙方提供有关企业改制、兼并收购、管理层收购(MBO)、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投融资等资本运营方面顾问咨询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3、按双方协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常年财务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4、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材料与文件。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及时地履行本合同。

  2、乙方承诺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3、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与文件。

  四、合同的效力与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

  2、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果,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管辖。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经双方磋商后,可另立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另外,因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居间服务引起的甲方与第三方签定的合同,构成本合同的费用结算依据。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顾问服务合同

  酒店筹建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方):

  乙方(提供顾问服务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的暂定名为 酒店(以下简称“该酒店”)的筹建提供顾问服务事宜,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

  第一条乙方提供顾问服务的内容

  1.1该酒店筹备开业前的顾问服务

  酒店名称和标识提供建议;

  负责为酒店制做管理系统、服务流程;

  负责制做酒店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提供一套财务报表的表格样本并为酒店经营的财务、税收管理提供建议;

  提供菜牌、菜谱内容的制做方案及设计;

  负责员工工装的选样;

  提供后厨核心技术(包括汤料的配制、后厨菜品的制做方法)的传授。

  负责提供酒店所有菜品的设计及制做方法;

  为该酒店的装饰装修提供顾问服务、咨询意见;

  为该酒店的后厨设备的采购提供咨询意见及建议;

  为该酒店各功能区的设置提出设计方案

  协助甲方进行该酒店的员工招聘、岗前培训工作;

  负责为甲方制定营业方案、手册,确定该酒店各岗位的设置及各岗位职责;

  提供菜品原材料的采购渠道供甲方选择。

  为其他与酒店开业有关的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1.2开业后一年内的顾问服务

  在该酒店开业后一年内,由乙方负责为酒店经营提供经营顾问服务。乙方应不定期地到酒店进行巡视,并对酒店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对于甲方提出的咨询要求应立即予以解决。

  帮助解决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及经营问题,对经营方式提供建议。

  第二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2.1 双方约定,开业前的顾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00000元;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60000元;余款在该酒店开业日后三日内支付。

  2.2开业后一年内的顾问服务费用的计算方式如下:

  该酒店开业日至次年的该日的净利润的10%。该项服务费用在开业日之次日当日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及保证

  3.1甲方保证如期支付款项。

  3.2乙方保证尽期尽责地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顾问服务工作,并保证在收到甲方的咨询请求后48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和相应的咨询意见。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提请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金融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需要,聘请乙方作为甲方在市场拓展方面的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同意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市场拓展顾问,为甲方提供市场拓展方面的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市场拓展顾问工作范围:

  1. 寻找合作对象(客户);

  2. 分析合作对象的资信、实力、优势与劣势;

  3. 全面调研与评估合作对象

  4. 进行正式合作谈判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向乙方委派的顾问如实陈述有关情况,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2.为顾问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时出具有关授权文件,指定专人协助顾问办理受托业务;

  3.甲方按照约定支付顾问费用和其它应由甲方支出的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做出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顾问提供的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顾问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应当及时办理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务,认真勤勉履行职责。

  2.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3.对接触、了解到的甲方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五、顾问费用及其它费用

  1.经甲乙双方协商,顾问费用为每年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即12000元/年)。

  2.顾问费支付方式为:通过银行按月代发至个人账户(1500元/月)。

  3.支付日期为:每月五号支付上月度顾问费,遇法定节假日提前支付,法定休息日顺延。

  4.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时,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方承担;

  1)翻译费、交通费等必要的办公费用;

  2)顾问需要出差时,差旅费按甲方差旅费报销规定支付;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自200 年 月 日 至 200 年 月 日。

  七、本合同届满,如果双方未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下年度1月1日起自动延续一年。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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