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犯新罪的处理方式及哪些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对于重新犯罪的人,保证金可能被没收;违反规定的人可能被要求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取保候审是一种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的强制措施。禁止性规定包括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刑罚、累犯、流窜作案等情况。取保候审一年到期后,可以解除取保候审,但案件仍可继续侦查,构成犯罪的仍可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一、取保候审期间犯新罪如何处理
1、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保证金;
2、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的,还可以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取保候审是法律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机关、人民和人民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哪些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
有下列情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则应作出禁止性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得取保候审:
(1)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刑罚的;
(2)累犯、惯犯或同类前科的重犯;
(3)流窜作案的;
(4)曾被取保候审而有逃避或其他妨碍刑事诉讼行为的;
(5)可能对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或财产进行侵害的;
(6)可能逃跑、自杀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的;
(7)一人犯有数罪的;
(8)住址或者身份不明的;
(9)其他有碍侦查、起诉、审判情况的。
根据规定,取保候审一年到期后可以先行解除取保候审。可能是因为经侦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撤销刑事立案,从而解除取保候审措施。也有可能是因为12个月的取保候审期限快到,但案件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先行解除取保候审;但案件本身并未被撤销,侦查机关仍会继续进行侦查,如果构成犯罪的,仍可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结语
取保候审是一种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旨在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涉嫌重新犯罪,执行机关应暂扣保证金,并在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此外,对于违反规定的被取保候审人,根据情况可以责令其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逮捕等措施。然而,有一些情况下是不能取保候审的,例如可能被判处重刑、累犯、流窜作案等。根据规定,取保候审一年到期后,机关可以先行解除取保候审,但案件仍会继续侦查,如果构成犯罪,仍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机关应当根据其违反规定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其先行拘留。
人民、人民决定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及时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六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保证人应当填写保证书,并在保证书上签名、捺指印。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三条 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说明取保候审的理由、采取的保证方式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捺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