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遗嘱的房产过户不需要办理公证,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即可。房产过户的流程具体如下:
1、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房产证等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审核通过缴纳有关税费,核税缴税;
3、递交税务收据填写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
4、领取房产证,核发过户单。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1、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2、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3、涉及不动产权利、提示的事项;
4、其他相关事项。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